我想向您咨询一个法律问题:我的母亲是我姥姥姥爷抱养的,现在二老与我舅舅一起居住,但是我妈妈对待二老如同亲生父母一般,直到前天接到法院传票,说二老要跟我妈妈解除收养关心,我妈妈才知道她是抱养的。 诉状说我妈妈对二老十分冷漠,经常辱骂老人,近两三年来看望极少 这些描述自无须有 我有录音作为凭证,录音内容是姥姥亲口诉说幸亏我妈妈来看望 否则老人就没吃得了等等 也有老人诉说我舅舅如何虐待老人 不给老人吃饭 偷老人钱财 抢老人证件的录音 所以我怀疑是舅舅从中作梗。 现在我们无法见到二老,舅舅已经不给我们开门。如果收养关系解除,那么我跟妈妈居住的房屋将归我舅舅所有,我们将被扫地出门。我妈妈对二老的好 邻居也都知道 邻居也知道我舅舅如何虐待老人 请问我该怎么向法官诉说 如何利用证据 来驳回解除关系的请求?求您帮我想想办法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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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法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关系是否恶化,需要证据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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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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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相关证据,1、以真实确凿的证据事实反驳本诉原告;2、以法定监护人的名义诉您的舅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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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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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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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真如你所述,法院是不会判决解除的。建议你搜集一些对你母亲有利的证据。对好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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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专业,为了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协助维权,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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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