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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躲避不还,租住地法院,户籍所在地法院 不立案,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2-09-11 10:03:03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1、双方之间有无协议,如有且合法,则看协议是否有约定纠纷处理的方式,如有且合法,则按该约定;
    2、被告户籍地法院有管辖权,一般应当受理;
    3、被告租住地,如有证明证明被告住满一年,一般可以认定该地法院有管辖权。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只有有效的沟通,才能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案。
  • 按法律规定,户籍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离婚户籍所在地,在外居住一年以上的,为经常居住地,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 具体案情?
  • 建议聘请律师起诉
  • 你要到居委会开证明证实对方的居住地,确认后方可立案。详情可来电咨询。
  • 因为什么原因欠债,具体看有没有约定
  •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 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
  • 这种情况,需要律师代理提供法律帮助。你可以电话联系,详谈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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