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了解一下,我们原来在的一家私营公司,从来没有和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有的同事才做了一个月不到就被开除了,很多人连工资都没领到,而我做了几个月他找了很多理由也没签劳动合同也没买保险,最后找了个理由扣了我的工资让我离职,后来我了解到很多同事都跟我一样,我们可以通过劳动法要求他赔偿吗?但这也过了好几个月,新去的同事也和我们一样得到同样的结果。还有我在公司了解到很多关于公司逃税的事,比如说他收取了很多客户的加盟费,但是从来都只开收据,网点客户大概也有700多家,我要如何才能知道他是不是偷税,也好向有关部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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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按时发放工资的问题:用人单位应当自建立用工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未签的,可以主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发放工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还是不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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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如果他们拒绝,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对于偷税的问题,可以向税务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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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偷税,举报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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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开具发票那就是偷税。至于你们的劳动问题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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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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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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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