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外地)弟31岁,8月20号在工地上班,因竹跳下木板断裂从2楼摔下,现已做了手术,主要是左手大拇指里面夹了钢板,医生说一年后才能取出,后续医疗费需5000左右。现工地方催出院,说给1W一次性解决,后又讲2W。我弟最少一年不能做体力工作。我们应该这么做呢,谢谢!
-
1, 工作中发生的伤害,是工伤。 具体可以先申请工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辞职或解除合同的,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 要等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工伤级别鉴定。
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
3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期间的工资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发放。
-
申请工伤认定、鉴定,根据鉴定级别要求赔偿。
-
到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按照伤残等级要求赔偿
-
你弟应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再作劳动能力鉴定,也可委托律师处理。
-
你好!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出院后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等级享受不同的待遇。
-
先申请工伤,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
根据法律规定算是工伤,你要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伤残鉴定,这样无论是诉讼还是和解对你都有利。也可以委托律师与对方谈判。
-
你好!
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鉴定级别要求单位赔偿,如果拒不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