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现在是怀着悲痛的心情在向您咨询,希望能得到你的帮助。事情是这样的,去年6月份我家人住进了广州某三甲医院,根据家人平时的症状结合在这家医院做的一系列检查后,医生最终判定为食道癌1期,按照医生的说法就是在这种病里属于非常轻的程度,可以进行根治性的手术治疗。出院时是7月份,三个月后回医院做了复查,复查项目是胃潜镜和胸透,检查结果没什么问题,一家人开开心心过了一个春节,元宵刚过,病人就开始出现咳嗽,并带有白色痰液,后来出现声音沙哑,饭后出现下腹坠痛,于清明节前两周左右回该医院检查,找到之前为家人做手术的教授,在跟他说明情况后,他说没什么事,放心,还说不用开药,叫我们回去,等多一个多月后再来复查;做为家人我在该医生面前苦口婆心要求下,勉强开了吗丁啉和另外一种药水也是滋润食道喉咙之类的,但是连最基本的检查都没有.....就这样清明节过后不到两周,家人病症严重,入住汕头**医院,确定为食道转移淋巴,已经是晚期,治疗期间做了两次化疗,无济于事,6月9日离开人世。 后来医生提出下面几个疑问: 1.癌症是一种非常可怕的疾病,即使是初期也是有可能再次发生病变的可能,广州的医生为什么没有做任何检查就说没事,还叫你们回去。 2.按照病人主诉的症状,有可能是在原来的地方发生病变或者转移了,为什么医生还再三坚持要等多一个多月后再一起复查。 3.从之前的病理检验分析上来看,癌细胞已经是有下潜质的扩散可能了,为什么不引起医院的重视,术后为什么没有进一步的化疗或者其他辅助治疗。 4.复查的时候只是通过胃潜镜和胸透进行检查,请问这些能检查到什么,连最基本的CT都没有检查,说不定是在第一次复查的时候已经开始发生转移了,如果那时更加仔细检查的话,估计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了。 亲人的离去对我们家庭来说是万分痛苦,可痛苦过后我们也要清楚的维权,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来揭发和控告那些黑心医生才能告慰亲人在天之灵,而这一点点心理上的安慰,只是在无法缝合的伤口上贴上那么一小片止血贴而已而已。 真的希望能得到法律上的帮助 谢谢

医疗纠纷
2012-09-06 20:03:2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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