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搞经济开发区,去年开始的,因为土地赔偿问题没有解决土地没有征收,今年又来征收,但是说要按照去年的赔偿给付。请问2012年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与2011年的土地征收标准有哪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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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未依法经过省级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征收,此征收为非法征收,现实中大量存在。对于此类征收,村民可以拒绝交地、拒绝配合,还可联名控告;当然如果认为征收部门制订的补偿标准高的话,也可以接受。另一类是:依法经过省级以上政府审批的征收。村民遇上这类征收,可以对省级政府的审批文件提起复议和诉讼;也可以就县级政府的组织实施征地行为提起复议和诉讼;对于补偿标准偏的,可以申请省级以上政府行政裁决。由于土地征收涉及众多层级,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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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请询问当地土地征收部门,如果有异议,可以申请评估。详情请来电或找李永律师当面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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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快过完了,建议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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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