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公司的,从事通信行业的,属于外聘工,和劳务公司签的合同,公司在一段时间之后让我们签署了保密合同,落款盖章都是xx的章,现在我要离职,xx公司要求我进行6个月的脱密。不让我走,我一定要履行这个义务吗?我新从事的工作不是通信行业,应该也不存在竞业协定
-
脱密期最长六个月,是原国家劳动部的规定,但也必须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有脱密期约定,你才需要遵守,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公司的作法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只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的单位,三十天期满之后,发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
-
没有这个义务。
-
如果在保密合同中对脱密期没有特别的约定,你没有继续工作六个月的义务,仅仅需要一个月前书面通知即可。
-
您好,您的问题是这样的
1、保密合同中对脱密期没有特别的约定,你没有继续工作六个月的义务,仅仅需要一个月前书面通知即可。
2、您从事的行业与前公司业务并无关联,您无须理会
-
没有这个义务。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办理退工手续。
-
单位需要支付保密费,不然没有义务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