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1。事发经过2012年2月29日晚20时,**市**区经济开发区32号**集团员工何**与同事付**、姚**在公司旁边的**小区打完篮球回公司(杭州路由北向南行走),三人并排而行,当走到杭州路与厦门路交汇处北侧100米处的非机动车道上时,突然从后面冲出一辆银色小轿车(事后**勘察证实是别克赛欧)撞飞了走在人行道靠左边的何**(事后**勘察测量人被拖行了20多米),何**左腿断裂,后脑勺划开了一道10厘米长口子,撞断了两颗门牙,睁大两眼。事故导致何**当场死亡。 然而,在这目不忍睹的惨剧前,没有一点人性、一点良知的肇事司机选择的不是马上停车去救助伤者,去承担本应担负的责任,而是选择逃逸! 据目击者称当时车内司机探出头来看附近村民,本来是走在路中间,看到三人后,向左转加速冲向左边的人行道,一下就往何**身上撞去。车子甩掉何**后,又开到路的中间。 2。案情跟踪:交警部门的排查过程中捕捉到嫌疑车辆在事发后没有上路行驶,登门拜访后控制车主(当时并非车主驾车),未找到肇事车辆和肇事者,截止到9月4号早上,交警仍未给予立案,在与车主沟通寻找肇事者的过程中受阻,疑似故意拖延时间 3。咨询如下:现在受害者家属需要走怎样的流程来应对车主故意拖延时间的情况,对于此次案件肇事者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肇事逃逸致使受害者死亡)

交通事故
2012-09-04 11:21:1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