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因为外面欠债,跟老婆和家里没关系,想不拖累他们,婚后我们有一套还在还贷中的价值70万的房产和10万左右的存款,为了不拖累老婆和孩子,我们决定离婚,是不是可以在离婚协议上写清所有财产和房产归女方所有,以及是不是这样就可以不拖累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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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这样处理,但如果你在婚姻期间的欠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的,即使离婚,你老婆也要承担共同赔偿责任。欢迎联系,详细咨询,优惠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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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的离婚协议只是你们内部的约定,对外不能对抗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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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用的,婚内形成的债务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内部约定只在内部有效,不能产生对外的对搞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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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内而言,有效地,但是对外,未必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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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还可能拖累女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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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离婚协议只是你们内部的约定,对外不能对抗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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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离婚协议只是你们内部的约定,对外不能对抗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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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借债的性质上如果可以认定属于你的个人债务,你就不会拖累你老婆孩子,否者,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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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用,离婚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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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对抗债权人,建议详细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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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们内部的约定,对外不能对抗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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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视具体情况确定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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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