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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2年3月23日发生交通事故,两车碰撞严重,无人员伤亡。当时交警部门判决主次责任,我次要责任,物价局打价15400元,另施救费1600元,另有拆检费1050元(保险只有交强险)。对方主要责任(保险全保)各项费用30000元,双方经协商后定为2/8责任,我2对方8!我想问一下这样对方最后应赔我多少钱!怎么算出的,再就是不经过法院双方互赔后对方所找给我的钱款是通过现钱交易还是经过保险公司赔偿。最好用什么方式清算!

交通事故
2012-09-04 11: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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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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