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在九六年以我老公的名义买了套房,准备让其结婚用,合同、发票、产证都是我老公的名字,公公2000年去世,房产去年八月卖出,现在婆婆说房子是她和公公共同财产所以要分割这部分房款,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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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其父母可以继承,不可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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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没在该房产出一分钱,是她和公公的共同财产买的,那就是赠与,赠与有效,以房产登记为准!婆婆无权分割房款,目前也无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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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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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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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老公的房产,其父母都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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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是你老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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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产权登记为准
解答:回复5044aebf5b175:就是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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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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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赠与,你婆婆不能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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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人有权处理! 如需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 师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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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公有处分权! 如需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 师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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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属于你公婆对你老公的赠与,不属于共同财产,不能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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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