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现实的朋友、在QQ上来找我吵架、是他先来和我吵架的、然后也是他说要和我打架。后来他打电话给我叫我出去一个地方、我就在家拿了把总长20公分的水果刀、打了之后他脸上和鼻子上划伤了2刀(缝了鼻子4针、脸上5针)、背上插了10公分左右的伤口(不是直接进去的、是从下到上的)我没受伤。
我被派出所的先放出来了、派出所的好心民警说最多是轻伤。现在还没出来伤情报告、他家有钱有势、我会坐牢吗?我好怕。谢谢好心的律师给我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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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容貌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面部损伤留有明显块状疤痕,单块面积大于4平方厘米,两块面积大于7平方厘米,三块以上总面积大于9平方厘米或者留有明显条状疤痕,单条长于5厘米,两条累计长度长于8厘米、三条以上累计总长度长于10厘米,致使眼睑、鼻、口唇、面颊等部位容貌毁损或者功能障碍。
请审查如果伤者伤情符合上述情况,则伤者已经构成重伤,你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及早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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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行司法鉴定,如果构成亲属的话,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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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如果造成轻伤,很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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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如果造成轻伤,很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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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以上就可以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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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不是太大,你不要担心,如果对方提起诉讼的话,你找律师帮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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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以上就可以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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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