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6月24请的产假,头胎,预产期是7月3号,6月27日生的我女儿,由于是晚育,所以当时请我们经理咨询了下新建县相关劳动部门的人员,相关人员说有4个月,所以请了4个月,当时公司领导都在请假单上签了字,包括老板,但是8月份发7月份工资的时候,公司没给我打钱,所以在8月31号的时候我问了我们部门经理,我们部门经理告诉我造工资的时候写的是产假带薪,老板看后专门和他说只给我发一个月的产假工资,而且只有基本工资 没有绩效考核等,还叫我们经理以后不要造我的工资 说没有办法执行劳动法的规定 ,但是我目前也没有打钱进来 这样做明显不符合规定 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找哪个部门咨询 找哪个部门处理

民事相关
2012-09-05 16: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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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