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8月28日在京郊一窄巷中到车时,与从后面窜出一辆助力车搭一小孩(约3、4岁)发生轻微碰擦(我不能确认是否有碰擦),但对方报了警。事发后带小孩去医院进行了拍片检查,医生无为无骨折等损伤现象存在,也没开药。出来后我们当时礼节性地买了一点食品给小孩吃,并给了对方200元钱作为慰问。分手后第三天对方又打来电话说小孩受了惊吓之类,要求再去医院诊断,第二天去医院后经医生诊断,医生说:没事。今天(9月3日)对方家长又来电话要求我们去看小孩,我们认为在小孩没事的情况下此事不能没完没了,因此不想再去纠缠。这里,我们想请教的问题是: 1.我们如果不去对方如诉讼的法我们在法律上会承担什么后果? 2.对方如果拒绝销案,会出现什么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2-09-06 12:24:4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1、对方到法院起诉必须提供充足的依据证明自己的损失,否则法院不会支持其诉讼请求,你只需赔偿其合理的损失,已支付部分可以扣除;
    2、既然对方已报警,那么警方会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结案,而不是对方决定是否销案。
    你们已经尽到了自己的合理义务,对于对方的无理要求可以拒绝。
  • 您好,诉讼到法院只合理地赔偿实际的损失,已将对其赔偿了不需重复赔偿。而且对方要求的赔偿必须有相应的证明材料说明才可以。不然不予支持。
  •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
  • 可以按照对方的实际损失赔偿即可,无理要求可以拒绝。
  • 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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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