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事发在12年八月二十六号早6;30左右,我开荣光面包车由北朝南约40公里速度途径张圩车站泗八路口处时,一辆摩托车由东朝西突然出现在我车前,我急刹车撞上摩托车,造成骑车人一点轻微皮肉伤。我已花了近3000元,可她还是不肯罢休,我几次和他们沟通问他们啥时候才能出院,他们说再等等看吧!没办法我也报警了!警察说还得让我再一些钱出来才能放车!!!!请问尊敬的律师大人我该怎么办那!!谢谢!!!

民事相关
2012-09-03 08:56:0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