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收房,2009年夏季发现窗户与墙壁的结合部位漏雨,随即找物业,但至今无果,从2011年开始不缴物业费,并书面与物业交涉,只有维修好了漏雨处我们才能继续缴纳物业费,这样做是因为我们无力走法律起诉那冗长的程序。请问:这样做是否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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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法律关系,不能拒交物业费;
建议起诉物业、开发商;
如有疑问,可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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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物业费是不可以拒交的,但是可以起诉物业。开发商。如需帮助,可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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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物业费是不可以拒交的,但是可以起诉物业。开发商。如需帮助,可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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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拒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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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拒交物业费;可以起诉物业、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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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漏水可以起诉维权。但不能要求拒绝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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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起诉要求缴纳物业费,您可以以此抗辩,物业公司违约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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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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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