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3年结婚,没有领结婚证有个孩子10岁了。在外面为了方便租房子办了假结婚。2007年面有情人被我发现我就劝她为了孩子我们就好好生活怎么劝都没有用我实在没有办法把她从常州赶回宿迁,后来2008年那个男的从常州到宿迁找她又被我发现。从那开始我们就没有夫妻生活在一起。她从家把赶出来。不让我在家,每月打钱回家说给小孩生活费,2007年底过一段时间给我发短信让我回去离婚,可是我是因为工作问题我没有时间回去。2010。09.30回去,我想找她谈谈她不和我谈谈,也没有同居,我也是给她机会,她说我以后不要回去吧,后来我就和别人结婚了,她知道告我,是重婚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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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们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属于同居关系。对方和他人之间的不正当关系,属于同居关系,您和她人合法登记结婚,不是重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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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知道了告你,说你重婚是重婚罪,需要提供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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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属于重婚,因为前一个婚姻并非登记结婚。该房产可以依法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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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重婚。房产依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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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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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了结婚证就是真结婚,不是假结婚,再与他人结婚,则构成重婚。如需要帮助,请电话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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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还是需要看到底有什么样的证据,才能判断最终结果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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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