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份,他想做生意,我们自己手头没什么钱,还要养孩子,他父母及姐妹都不借钱给他,我从我妈妈那里拿了七万五(父母血汗钱,全拿了只留了点生活费),哥哥那里拿了二万(都打了欠条),给他做生意,结果其间他每天用这个钱在外吃喝,赌博,到六月份时,把身上的钱全都赌光了,他姐姐说和家人说这是夫妻共同财产,让我承担这个责任,出于是借我父母的钱,一时间我也拿不出来这么多钱偿还我父母的血汗钱,也为了孩子,再三的精神抗战下,我原谅了他,为了孩子有个完整的家,我认了这个债务,为了尽快的还我父母的血汗钱,他姐强势的让我签了字,打了欠条,他姐拿了四万我先还给了我父母,想着只要他能改,我们还年轻,十万块钱,我们苦点还是能还得上的,真是笑话,两个月不到的时间我替他偿还了两万,可他又在外欠了一万多,而且是向别人借钱,和拿我的公款去赌博,我们之间不再是赌博的问题,不再是钱的问题,是一个男人没完没了的谎言,他嘴里没有一句实话,这几年我也不知道他哪句话是真哪句是假,我们的婚姻也到头了,婚后我们居住的房子是公公的名字,我也不想分割他家的房产,我只想要儿子,他所欠下的债务不应由我来承担,孩子的抚养权归我所有,并且他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