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了,双方因感情不和自愿离婚,请问离婚程序有哪些?另外有一个10个月的小孩,该判给谁呢?请帮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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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方式: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和小孩的抚养问题协商好后,签订离婚协议,然后拿着这个离婚协议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2、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请求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小孩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
离婚纠纷中的子女抚养问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
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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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判给女方直接养育。先写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债务清偿,小孩抚养,再去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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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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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采取协议或诉讼方式进行.孩子通常会判给女方,但无论哪种方式有律师介入处理会更有利于你的权益保障.有需要可电话或来所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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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协议离婚应到户籍所在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小孩抚养在你们的离婚协议中也应作出明确约定,否则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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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两周岁的小孩法院一般判随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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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感情破裂,可协议离婚,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起诉,请求判决离婚。
2、父或母都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不成的,由法院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根据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判决;结果如何,要看双方的证据、主张和操作方式。一方抚养,另一方应该支付抚养费。2岁以内的孩子,如果女方争取且无不宜抚养孩子情形的,一般会优先考虑判给女方。若有后续问题可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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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孩子超过两岁,主要看哪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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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