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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以介绍工作为由,收取我五万余钱款,说是先参加培训,之后会在7月份安排在某机场做安检一职;事后跟其到某教育训练基地培训,那里还有其他从全国各地介绍来的“同学”,他(她)们都交了一笔不少的数目,那要依旧各地和介绍人的情况;我们在那里辛苦的培训了不少时日,直到八月底才把部分人安排到B机场工作,但实际上并不是安检一职,也不像之前说的有哪么高的薪资。中间签署了一份协议,说自愿去上班什么的。现在我们想辞职,请问下我还能退回多少我的介绍费?对方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麻烦律师尽快给个回复!

其它综合
2012-09-02 13: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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