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嫁进我家时,我家老房还没拆迁,房产证是我的名字,但户口已经进我家。拆迁后,当时儿媳生了儿子,我就出全款给儿子和儿媳买了新房子,房产证写了他夫妻俩的名字。现在儿媳想离婚,她想分新房房款的一半,我可以收回这个房子不分给她吗?如果她有权分割,可以分走多少份额?付款凭证我都有保留,但没有写任何赠予条件。还有拆迁款的分割,户口在我家,房产证是我名字,儿媳有权对拆迁款进行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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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涉案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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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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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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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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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