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前2个月付款没有及时,后签了一个补充协议(2012.7.7)说一个月30天没有交租金,出租方中止合同。2012.8.29付了房租,连9月的也交了。出租房有权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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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租人已经收取了租金,则不能解除合同,若有疑问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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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照你们的租赁合同解决 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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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房东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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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解决, 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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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有效,八月已经迟延付款,构成违约,房东有权收回房屋,建议你再与房东协商解决。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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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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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有效,八月已经迟延付款,构成违约,房东有权收回房屋。建议好好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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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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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同约定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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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