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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买了套房,卖家是2002年离的婚,2006买的房子,2008年又再婚。我和她是2010年签的房屋买卖合同,还做 了公证。钱已经付清。现在问题,出在,过户时,房管局要卖家到民证局开张,2006买房子前的未婚证明,民证局证明不了,不准开这个证明。房管局又要这个证明。土地局也没说要这个未婚证明,当时公证时,也没说要这个证明。我现在过了户,可以卖吗?如果又不可以卖,我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2-09-05 22: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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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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