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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曾拜托我以他朋友名义在他客户面前假装他朋友本人并写了张欠条'内容是之前取走a物品预定货款27000元'后a物品未到货而到了30000元b物品'以已到的b物品货款来冲抵之前所取走的a物品预定款'差额3000元当日取走'且在约定时间内a物品仍会到货'如不到货按市场价出货补齐。担保人是我朋友'我当时也是充当他朋友出现并签欠条的。现在我朋友跑路了'a货物也未最终到货'我签的名字(即所谓他的朋友)也证实是他虚构的'我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我也是被他骗了

其它
2012-08-31 1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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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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