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份我在工厂搞到工伤,没工伤前月综合工资3500元左右,同年12月份去评级为十级,当时社保局一次性赔了伤残补助金6918元,不明白为什么是这么少的?但工厂的还没有给,我现在辞工了,这个月底到期,现在月综合工资4500元左右,到期了工厂该赔偿的这个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多少钱吖?按那个标准来赔的?工厂不赔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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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该支付3500*11-6918=31582元的赔偿,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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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应该支付3500*11-6918=31582元的赔偿,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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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适用于旧标准,如果辞职,用人单位还要支付你五个月本人工资,按每月350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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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离职前的工资计算赔偿,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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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受伤前月工资赔偿,大约3万元上下,具体尽快与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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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总共可要求赔付4万多元,扣除社保已经支付的,还可要求工厂赔偿3万多元,并可要求经济补偿金,建议尽快与律师联系,依法要求赔偿。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曾永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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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