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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7月签了合同买房,因当时双方都有不确定因素,因此第一次再合同中关于交房与过户时间写的是双方协商,可是后来房东要求必须确定在8月过户,于是补写了该内容,可是由于我没带合同,就写在中介与房东的那两份里面。当时还签了补充协议,房东同意在未过户之前反租给我。但是现在房子已经过户,但房东以没有收到贷款余款为理由不给钥匙。关键是因为我以为能反租到这个房子,所以已经终止之前的租房合同,而且之前的房子必须要求我8月底前搬走,所以我马上就没地方去了,我也没时间找房子了。请问,我可以强行进屋吗?

其它
2012-08-30 10:11:4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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