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你亲补交的费用如何计算出来的?所交的费用是全部入个人账户,还是部分入个人账户,你要搞清楚,你可以要求保险局出具文件,如果不服社保局的决定,可向上一级申请复议或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如以请律师代理。另外,参加了社会保险,因疾病死亡可以要求支付丧葬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