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起因;房东拒绝维修出租房家电。由于是续签合同没有看合同内容就签订了合同。在电器维修矛盾发生后仔细的阅读了合同,合同第2条;租凭期限自2012年02月18日至2013年02月17日止第3条;该房租金1500元。第4条付款方式;乙方应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向甲方交纳押金1000元,租金按季度结算。我已经住了半年交了两季度的钱,本该交纳第3季度租金,由于房东拒绝维修出租房电器。而没有交纳租金。和房东联系希望见面协商,但等了几天没见房东过来。但到被电话警告“后果自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