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有合同,2年后到期,保险也交的。 7月21号交的辞职报告,告上写着是8月21号离职,但由于在7月27号的时候与公司发生一些不愉快,在27号那天 领导在辞职报告上签字。离职手续全部办完,于是我离开公司,(做了书面交接),但公司要求,我中间隔了3天又去公司做了面对面的交接。(我们是每月的24到下月的23号为一个月的) 现在公司说我旷工,没有到书面的离职日期。要扣我大概1200元(9天的工资和3个大过),和公司协商过,公司说一定要扣,有本事去劳动仲裁,我这个情况胜算的几率大吗?我需要准备一些什么资料

其它综合
2012-08-29 23:31:4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