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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被人用酒杯砸到额头上,造成缝针,开始医院的病历上写伤口3-4厘米,又由于本人工作面临出差外地,所以想尽快解决此事,就没有做鉴定,然后经过公安局调节后算是处理完成了。但是今天拆线,看到伤口长度为9厘米以上,那我肯定不服第一次调节的内容,第一次是因为我自己以为伤口就3-4厘米,我按这个和对方调节了,现在我想重新调节,怎么办?应该找什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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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30 14: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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