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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所在的县医院有j七十个左右的员工是人事代理性质,签署合同时答应缴纳社会,养老医保等,几年下来没有说法。现在单位要求我们自己以个人名义到劳动局缴纳保险,凭发票报销,且之前年限的保险不予补办。没有医保,只给我们缴了每年60元的农保,理由时农保比医保报销比例大。就这个问题我们和医院协商,没有结果,我们应该走什么途径可以维护我们的合法利益。

经济相关
2012-08-28 2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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