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家**策划公司的行政人员,2012年3月26入职的,8月2日辞职的,在这期间我只发了一个月多五天的工资,老板好拖欠3个月的工资,公司所有同事都有几个月没发工资,老板一拖在拖。现在电话都不接了。公司注册地是在广州,我们上班这里是长沙,请问我们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去讨回我们应得得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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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长沙专业劳动律师为您解答: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首先,单位应支付你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其次,考虑单位有没有为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及购买社会保险,如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可要求公司支付你进公司第二个月至离职之日的双倍工资。
你可以向长沙市劳动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也可向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投诉。以维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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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长沙估计有营业的分支机构,在长沙营业是需要另办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的,可以诉到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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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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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到劳动部门投诉,关键是保留相关证据,如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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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