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说明:去年7月我们购买的期房门面房,开发商给我们签定了一个简单的购房合同,合同上也是标明门面房,包括购房单价,几号门面房等信息,而今年6月我们拿房签销售合同时发现合同上标明的是配套用房而不是我们当初要买的门面房,签合同时我们也没注意这个方面,事后才知道,(初步了解当初开发商申请门面用房没有批下来,但是开发商最终还是把所谓的配套用房当作门面房出售给我们,此房应该用作车库或它用的房子,是第一层不是底下一层);
请问律师,现在我们可以起诉开发商以欺骗手段卖房吗?怎样维权?万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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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个事情不是小事情,需要研究细节后才做决定。因为你们自己也有不小心的地方,所以为了安全起见还是要从细节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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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合同约定诉讼维权。
可电话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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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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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需要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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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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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证据证明开发商有欺诈行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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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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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要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赔偿数额,要看合同关于违约金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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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