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7日晚,我的侄儿4人与对方(受害人)发生口角,后发生打架事件,其中一人向受害人捅了4刀,致对方一人死亡。我侄儿只是踢了两脚,并不知道同伙是什么时候捅的刀,现在侄儿未满十六周岁,请问他该怎么判,我们想先给受害方民事赔偿,以取得对方的谅解,这样好不好,律师什么时候请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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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知你侄儿与捅刀杀人着之前有无联系,即是否有共同杀人的意思联络,是之前预谋,还是偶然,看情节,他是从犯,他也不知道另一人啥时候捅刀的,说明你侄儿没有杀人的主观目的,他只是想随便打打,并没有杀人的意思,再说他不满16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民事赔偿最好在律师参与最好,并不是有谅解书就从轻处罚,而是让法官确实看到在开庭时死者家属有谅解的和建议从轻或减轻的量刑意见。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家属一般只知道部分案情,并不了解细节,尤其是犯罪嫌疑人自己对案件的供述相当重要,建议聘请律师会见及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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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侄儿未满16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给予受害人家属一定的补偿,并取得谅解,也是法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做罪轻辩护。具体事宜建议来电或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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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你现在就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先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至于民事部分可以先行赔付的,一旦取得对方的谅解那么可以从轻处罚的。刑事案件要求比较严格的,只要在知道具体的案情和查阅案卷之后才能进行定论的,如还有疑问和需要可致电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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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