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家的房子被拆迁,房产证上的每个人都有60平方的安置房。当时我父母商量好后决定,将我父亲的平方给我弟弟,我母亲的平方给我,我想问,拿房子的时候房屋产权证可以直接写我和弟弟的名字吗?还有,我父亲在签订拆迁协议后不久去世。
-
你好,这个要去房管局咨询才行,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详询。
-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房管部门
-
建议直接咨询房管局
-
产权证没有办理下来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如果在产权证没有办理下来的时候进行房屋买卖,那么是属于合同房买卖,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确定产权证下来的时间(可以给开发商致电查询);
约定产权证办理下来后的过户时间;
协商违约责任;
如果有贷款的情况下,那么这个贷款谁来偿还;
约定税费缴纳人;
签订买卖合同后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
然后等产权证下来后在办理过户手续。
-
房屋产权证增加名字的方法:首先,由原产权人与新增产权人签订《房屋产权变更协议》;
其次,准备原产权证,以及原产权人和新增加产权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最后,原产权人与新增产权人一同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
按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的分类。在现阶段,我国住宅类房屋按产权可划分为:
(1)国家所有住宅;
(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住宅;
(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4)其他经济组织(如中外合资企业等)所有住宅。非住宅类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国家房产)和集体所有制的房产,其他经济组织所有房产只是少量的。
-
建议咨询房管局
-
咨询拆迁办。
-
建议咨询房管局。,
-
要向主管部门进行了解。
-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