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2007.10至今就职于**时装有限公司(日资企业)物流部物流管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定岗,且合同附则还注明了可根据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调动员工的工作岗位。但是在职期间由于工作出色,得到公司的升职聘任(公司干部实行总经理聘任制,一年有效期),最新一次聘任是2012.1.1。2012.3.31__2012.8.29是我的产假期,产假期间公司电话通知我由于公司发展需要调我到车间我没同意,现在又通知我说下车间去学习,相应的薪水也降低了。公司的做法合理吗?我该怎么维权?能得到经济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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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过你的同意,单位单方调岗降薪,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需要取证证明你在公司的原职位,如果能够证明,则你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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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协商解决的,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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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过你的同意,单位单方调岗降薪,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需要取证证明你在公司的原职位,如果能够证明,则你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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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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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取证据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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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