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今年7月中旬,我到长沙加盟了一家奶茶店。签订了合同并交纳了加盟费等30000左右。8月份的时候找到合适店面,并准备装修。就在这时候,我自己发现在我找的地方的隔壁也新开了一家。随即联系了公司售后。答复是,允许他们开,我们必须搬走,理由是另一家店向公司确定了地址,而我们没有。按照合同,500米半径内是不允许开两家店的。事实是我刚刚签订店面租赁合同,并准备告诉公司。之前就告诉了公司我的地址,并且公司也给我们做了设计方案。但是后面由于房租的问题,就和公司讲我们有可能换店面。现在公司的答复是我们只能把现有店面转让出去,另找其他店面,损失公司不会赔偿一分钱。现在我们要求公司赔偿我们损失,并且决定退出加盟该公司,要求退还我们的加盟费。
公司不予理会,说不可能退。
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