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发生地是一个急转弯处,摩托车是那种不许办照的助力车,对面来的小汽车没有鸣笛,没有看到,助力车速度40玛,所以来不及避让。2、当时被从摩托车上抛出去,摔在路边的沟里,膝盖和小腿以及脚上大面积擦伤、淤青,因为感觉没什么大碍,就爬起来了。3、事故发生后,对方报的警,交警拍了照后,没有认定责任,因为有一个熟人说认识双方,决定私了。当时小汽车司机说是我主要责任,要求配修车钱(他的宝马车前保险杆和大灯撞坏了),因为不懂,也吓懵了,估计赔不了多少钱,就同意私了了。4、现在对方拿来发票要求赔15000元。 请问:1、责任应该怎样认定?是不是我全责,他没有责任? 2、小汽车司机的要求赔偿合理吗? 3、我看腿和修车的钱应该由谁出? 4、我最近发现脚上有一块骨头错位了,可以主张对方负责治疗吗?5、我后来听说他可以走保险,私下请求他走保险,他说走不了,不知道什么原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