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法律爱好者,最近在学习到关于刑法的追诉时效的问题时,有一些疑问,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和解答。
问题是这样的,在《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三)》中,有一个关于刑法追诉时效的说法:
“如果所犯罪行的刑罚,分别规定有几条或几款时,即按其罪行应当适用的条或款的法定最高刑计算;如果是同一条文中,有几个量刑幅度时,即按其罪行应当适用的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计算;如果只有单一的量刑幅度时,即按此条的法定最高刑计算。”
我的问题是,对于“如果是同一条文中,有几个量刑幅度时,即按其罪行应当适用的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计算”的说法,“同一条文”严格来说是指同一条,还是同一款,或者是同时包含了条和款的意思?因为我们知道,法律条文分为条、款、项和目(及编、章和节这些分类),根据上下文,我的理解是,这里的“同一条文”是指“同一款”,不知是否准确,希望得到你们的确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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