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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正常行驶刚过三岔路口与横穿电动车相撞致机动车保险杠右侧受损,电动车无恙,电动车主脚踝小骨轻微骨裂,医生鉴定无需住院回家休养一个半月,当初双方均未报警,事后机动车主积极主动上门慰问多次调解,电动车主事后反复,几次去机动车单位机动车主上班,生活受到影响 电动车主要求我们先赔偿其一个半月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一个半月拆石膏休养看情况另算,合理吗?

交通事故
2012-08-25 15:44:2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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