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的姐夫在开车途中(农村用的那些拉庄稼的三轮的拖拉机),途中抛锚,不能动了,故请了一个开大拖拉机的司机帮忙把车拉走,在拉的时候,这个大拖拉机司机的老婆在所有人都没有发现的时候走到他们大拖拉机跟前想要推下他们自己的车子,她说她发现她家的拖拉机有点斜, 这是正好司机(她老公)加油门,钢丝绳在绷紧的时候以下在打倒他老婆的胳臂上,骨折,在医院做手术。
我姐夫帮他们住上院,然后第二天拿了2k 块钱去看她,照顾了好几天,也随后也花了3k块钱,到目前一共花了5K块了,受伤的那家想让我们承担全部医药费,我们认为他们要求太过分,拒绝。
我想了解
1大拖拉机司机的老婆受伤,我们应该承担责任吗?
2 如果承担,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
3 他们要求我们承担全部医药费合理吗?
4 我姐夫一共给了他们5K元钱,让他们出个收据,他们每出,只给了伤者住院的单子,如果走法律程序,这个可以作为我们给给伤者钱的证据吗? 如果不能,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如果他们就是不出收据,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个人的看法:
1我姐夫和拖拉机师傅是雇佣关系,和他老婆没有雇佣关系
2 大拖拉机司机应该综合考虑没有危险才帮我们,他不可能认为有危险还冒这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来帮我姐夫,所以司机帮我姐夫是没有危险的,应该不会有危险发生。
3他老婆50多岁,是个健全的人,应该意识到那样做危险,但在明明知道有潜在危险的情况下,还要去做,她应该为自己的受伤负责。
3 他老婆到车边的时候,大家都没有发现(还有别的几个帮忙推车的人),如果发现了,肯定会制止他,因此我姐夫等人没有犯事先不警告的责任。
4 在发生事故的时候,我姐夫第一时间帮他们把伤者送往医院,而且第二天就给了他们2k 元前,并在很短的时间内又给了3k,还在医院帮忙照顾了几天,于情于理于法都作到了。
请律师在百忙之中,给予答复。非常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