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昨天骑电动车的去上班的时候,骑得好好的,突然有个也骑电动车的从旁边停着的轿车后面跑出来,一瞬间的时间就撞上去了,撞的腿淤青了,不是很严重,对方问我要不要上医院,我看附近的医院挺远的,上班又要迟到了,就没去了!对方留下了手机号!我就去上班了,到下午的时候感觉有点不对劲,发现身上多处淤青,还有脚踝肿痛,下班去看医生的时候打了对方的电话很多次,一直都是短信呼!昨天早上的时候还跟对方通过一次话,确信是那本人,到晚上就关机了!医药费还没着落呢!昨晚准备去报警,没想那个派出所不是管辖区域,叫我到某某地去报案,由于天太晚就没去!早上起来家里人说别去了!虽然伤的不重,不过医生说两三天还疼的话就严重了,我怕会不会落下什么后遗症!也怪自己当时没有报警,第二天再去能得到应有的赔偿麽

交通事故
2012-08-24 19:14:3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