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9日签订购房合同,2010年10月办好银行按揭手续。合同约定于2011年9月28日前交房,后接开发商通知延迟至2012年7月30日-8月30日交房,延迟交房10个月,购房总金额84.98万元,合同约定延迟交房60以上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房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开发商不按合同支付违约金,仅答应免一年物业管理费。我想咨询的问题有三个:1.按合同约定开发商应支付违约金多少?2.我是否可以和多位业主联合共同起诉开发商?3.请问律师是怎样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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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约金按合同约定来计算,你的合同约定很明确,通过延迟的日期来确定。2、当然可以和多位业主联合共同起诉,这也是最有效最省钱的办法。3、我所经办了多次业主告开发商延迟交房和延迟办证的案子,如果多户业主一起起诉,每房诉前只需交几百元,后期可风险代理,也可以一次性收费,可以任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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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合同约定计算违约金数额;可以联合业主共同诉讼的;律师收费建议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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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联合起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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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大约在5-6万元.联合起诉最有利于维权;律师费可以风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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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请厉害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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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