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女方外遇,已分居14个月,两岁多的女儿也被女方强行带回她娘家,最近根本不让见,女方现已向法院起诉,也要孩子,请问我能不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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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你们双方的实际情况了,只要有机会,就要争取,你说是吧,所以积极应诉吧,你自己应诉可以,但是律师会更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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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般会以更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判决,一般两周岁以内的小孩会判决随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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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孩子已经被强行带走了14个月,一直在女方娘家(惠东某镇),那里的教育环境没有我们家所在的市(惠城区)好,我父母也退休在家,可以帮忙带小孩,这应该也算是比较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但听说10岁以内的孩子还是会判给女方多些。请问还有什么类似的情况比较有利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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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供证据,如外遇之说属实,你还是有机会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
追问:事实是事实,只是没有证据在手。不然就好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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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会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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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哪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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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小孩的抚养是看那方较有利于小孩的成长为原则的,女方起诉离婚,建议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女方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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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