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7日上午我被狗咬伤,破皮流血(医院已证明)于18号晚上才打的针,8月21日我向那家主人要求赔偿,狗的主人首先不承认是疾控中心开的是发票。于当日下午,主人发信息说明他不会赔偿任何费用,于是我就说事情原委,后于8月22号下午我问,狗的主人只说赔偿疫苗费不赔偿血清费。因个人对于被动物咬伤危险性的无知,才于18号下午去打针,但当天我告诉主人我被他家狗咬伤,主人站在离我侧面半米之处腰都不弯的看了一下,就说只是一条痕,没有伤口。先不愿赔偿,我该怎么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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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解决不成的,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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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有水平的专业人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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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