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房子是通过法院拍卖买的老房子,房子之前有过买卖记录,办理房产证时,房管局说房子是划拨土地,要补地价,我的问题是:划拨地第一次买卖时就要补地价,而且是卖方补地价。我这是第二次买卖,而且我的上家也已经办理了正规的房产证,我和我的上家都没有需要补地价的义务,为什么我要为第一次的买卖的卖方补地价?房管局是不是违规办理了我的上家房产证?如果我办不了房产证,我如何维权?

行政纠纷
2012-08-23 11:51: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