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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孩子现在两岁零四个月,大概四个月前已经帮他报名入读中山的一家私立的幼儿园,但是院方要求入学前体检。检查后得知我孩子是乙肝携带者,转氨酶偏高,当地防保所在入读档案里已经注明了要求治疗后在就读。于是我们带孩子到人民医院里找专科的医生开了三个月疗程的药。而现在到了上学阶段我们带着人民医院开的医生证明和检验结果去防保所里。人民医院的医生证明已经注明可以入学,并盖上公章。防保所也盖上公章并更改了当初的意见,写同意入学。但是当我们再带孩子去幼儿园的时候却遭到了院方的拒绝,说要转氨酶和转移酶指标要符合正常值才可以入学。他们是说把学位留着。再吃药把指标降下来才能入学。 我感到非常吃惊,原因有二。 第一,国家三部委已经在2010年2月11日颁发了文件,(卫生部,教育部,人社部)说明各地政府一个月内必须通知当地的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取消乙肝两对半,肝功五项,和HBV-DNA的测试,除了特殊部门以外。更不得以此为由拒绝适龄儿童入学。而幼儿园就要求我们以上三项都测了。 第二,人民医院的医生说要以上的指标都恢复正常十多岁之前基本上都不可能,难道我孩子就十多岁之前都不能读书吗?而且医生都说了,大三阳是很常见的,不必担心,也不会传染。连人民医院和当地防保所都提上意见能上学,而且盖上公章。难道还不足以证明吗? 孩子慢慢长大,开始懂事。他是在学前试读班上第一天上午的时候院方打电话我们要求家长把孩子接回的,是否存在乙肝歧视呢?另外我们小区还有另外的孩子跟他同班。别人家长问起孩子怎么不上学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回答。又怕伤害到孩子。他这两天都明显情绪很低落,眼看别人都上学了,自己却被拒绝上学。 关于孩子上学的事情,我们身为家长都不敢耽误,希望律师可以给我点意见,谢谢!

民事相关
2012-08-22 13:05: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