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5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承租一三居室中的一居,于当时自称房东的人签约,交了8个月的租金及提前预售的水电煤气、网络、保洁费用共计10400元。但这个人是二房东,真房东租给他到2012年8月4日,而且他们的合同写明不准转租,二房东于7月底已经知道此房不续租,但未告知我们,8.20日晚房东强行收房。现在所有人都联系不上二房东,二房东一直关机状态,偶尔开机,现在他总计拖欠我6067元 。拖欠其他房客越1万元,现在警察说金额不足2万不予以立案,询问我们应该怎么办,现在房东要求我们马上搬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