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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堂弟在天津某区的一饭店身亡,死亡的时间在工作期间。死者的死亡通知书上写的是“心源性心脏病猝死”。家中就死者一个儿子。家中父母已50周岁。从事发到现在已近10天,饭店老板态度特别消极,老板是本地人。我堂弟在他饭店已工作20个月之久。他的饭店经营已最少“3年”。现在还没有《营业执照》,一直未给死者签署《劳动合同》、健康证、暂住证。难道就没有办法帮死者找一个“公平的处理方法”了吗?跪求人指点帮助

民事相关
2012-08-23 09:53:14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可以通过诉讼要求赔偿
    突发疾病48小内死亡,应当算是工亡。只要形成事实的劳动关系,不管有没有劳动合同都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没有上工伤保险的,工伤赔偿金由单位承担。。
  • 事实劳动关系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您这个应当算是工伤。如果公司没有交纳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由雇佣单位承担。
  • 你好,只要存在事实用工,就应当认定有劳动合同关系。如果是在突发疾病48小内死亡,应当算是工亡。如果公司没有交纳工伤保险,按工亡的赔偿应当由公司承担。他可以要求工作期间的保险、未鉴定劳动合同部分月份的双倍工资以及工亡赔偿金等
  • 可以委托律师通过诉讼要求赔偿
  • 可以通过诉讼要求赔偿
  • 您好!你堂弟与饭堂是存在是事实劳动关系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您这个应当算是工伤。如果公司没有交纳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由雇佣单位承担。
  • 突发疾病48小内死亡,应当算是工亡。只要形成事实的劳动关系,不管有没有劳动合同都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没有上工伤保险的,工伤赔偿金由单位承担。。
  • 如果饭店消极对待,无法协商的话。建议及时提起诉讼解决,不宜久拖
  • 没有营业执照双方建立的是雇佣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对方没有与你堂弟签署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且即使是在工作过程中,因自身体制而非工作原因死亡,雇主不承担责任
  • 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亡待遇,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 属于工亡,如果没有工伤险,可以要求饭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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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