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时产检做彩色多普勒超声没有查出胎儿复杂严重先心病,哪怕是一点异常也可以引起重视!出生医院也没有查出该病,出生后因为哭闹厉害2家医院都有去过,没有做相应的检查,又是没有查出该病!我咨询过医生,这么严重的心脏病应该是可以检查到的,或者就是操作医生技术水平问题了。待产时胎儿宫内窘迫、羊水少、评分差没有引起重视,出生后也没有因为宫内窘迫等原因做全身检查,延误病情,导致并发症,孩子去世。院方说不承担责任,我们不服,2家医院有责任吗??应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还是直接去法院??请帮帮我!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